筆 錄
一、1236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在場表示共同使用部分1241建號之停車位現已為1樓之室 內空間,其餘地下室防空避難室部分目前堆棄雜物,無人使用,2樓現為裝潢整理中;債務人 田靜芳在場稱由其出租予第三人弘奇精密有限公司承租使用,租期為107年7月16日起至112 年7月15日止,租金每月31000元,108年6月4日現場履勘時在場人陳岳禮稱仍由第三人弘奇 精密有限公司承租使用,惟本件係於107年6月27日完成查封登記,上開租賃契約係於查封後 始訂立,不得對抗查封效力,故本件拍定後仍點交。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海 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債務人田靜芳現場查封時在場稱7號每個樓層都多少有一點 小裂痕,2、3樓有房客反應有漏水情形,6樓2、3年前發生過火災, 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