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不點交
依建物登記簿謄本載明停車位編號為39、43、44號,實際編號請應買人自行向大樓管理委員會查 詢。該停車位係使用建物共同部分,債務人名下並無獨立停車位,僅具停車位使用權,故停車位 不在點交之列,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依查封筆錄記載,本件建物現由第三人承租作為辦公室使用中(租約:107年1月1日起至110 年12月31日,租金每月新台幣8000元,已一次付清)。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本件執行標的建物第5298建號,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以下情形請應買人特別 注意,於應買前應綜合考量相關風險: (1)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 之危險。 (2)又此增建物之面積係依地政機關現場測量所得,實際面積、是否占用鄰地等事,仍應以現 場狀況為準,拍定人不得以其面積不符或遭鄰地所有權人主張權利而請求撤銷拍定。 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標的鄰近有嫌惡設施(變電箱、工廠),請應買人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