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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拍賣標地於民國108年6月27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 及範圍,拍賣建物久無人居住,且有嚴重壁癌,地面有積水,1、3樓有增建(暫編1599建號), 1樓堆置雜物,3樓地面磁磚隆起,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俾決定是否應買。另據債權人表示拍賣 建物因長期無人居住,屋內滿是蜘蛛網,屋況極為老舊,1樓有滲水、油漆嚴重剝落,且雜物滿 地,2樓除無滲水外與1樓大致相同,加蓋3樓,地磚嚴重剝落毀損,其他狀況與2樓大致相同,大 門滿是郵務送達通知;另345-1地號為拍賣建物前馬路及180巷口。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上開情形並 注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請求撤銷拍定。本件拍賣標的僅建物部分依現況點交。
本件拍賣標的暫編第1599建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 拍定人不能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當事人及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 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 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