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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本件標的於履勘時,經債務人表示拍賣房屋為債務人本人居住,並有漏水、地震裂痕,有內梯可通往一樓之增建建物,另增建部分無獨立出入口。又4849建號建物屬垂直及水平增建之既存違章建築,違建位置位於屋頂及其他(一般空地),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拍照存證處理。惟因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故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得標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之風險。本件標的於拍定後點交。
5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不得作為住宅使用,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4849號建物為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建物,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