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拍定後建物部分點交(第三人陳長欣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4年5月6日起,迄124年5月5 日止,租金含管理費每月新台幣20,000元,惟上開租賃關係已經本院於108年11月30日除去,故 本件建物部分改為點交,共有部分仍不點交,據陳長欣稱房屋正在裝潢,共3+1房,衛浴3間,目 前無人居住,建物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或火災受創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 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地下三層謄本編號328、329(社區編號344、345)之平面車位亦由其承租使 用,管理費每月14,004元(含停車位清潔費,1個車位每月500元),自106年7月起至108年5月 止,共積欠管理費322,092元。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