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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件於107年12月1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第三人即2樓鄰居表示:3741建號建物 現況應為空屋。另檢視樓下信箱,皆堆滿信件。另於108年3月27日現場執行時,3741建號建 物仍見前次查封封條,經敲門仍無人應門,經詢問隔壁鄰居稱:該屋已1年多無人居住,車位 部分係依門牌號碼即66-3號。 二、經函詢各有關機關,本件3741建號建物是否為地震受創屋,新北市工務局無相關資料可查; 截至108年7月20日止新北市海砂屋申請報備案件清冊中,無該建築物之申請資料;102年8月1 日至108年7月18日止,未曾受理該建物之火警案件;未包含於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污染性建 築物偵測紀錄中; 據社區總幹事表示: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之情事。 三、本件3741建號建物於108年10月16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按門鈴無人應門,嗣經 開鎖入內,屋內無電有水,仍有部分傢俱,其上佈滿灰塵,顯示已無人居住;另屋頂上有壁 癌掉漆,陽台欄杆部分已損壞。 四、本件3741建號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其餘部分因係拍賣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