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拍賣建物出租第三人陳O芳,租期自107年5月1日至112年4月30日止,並由承租人陳O芳轉租第三 人吳O恩一家人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第1326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 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拍賣建物據第三人吳O恩稱是海砂屋,會漏水;經債權人查報該建物無非自然死亡、現場多處 漏水痕跡及外觀陽台有鋼筋裸露,據承租人及鄰居表示該批社區均為海砂屋,另查內政部網 路查詢輻射屋,該建物非輻射屋;另鑑定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未發現有輻射屋、地震受創、嚴 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等情事,惟承租人自述與訪談本案勘估標的對面鄰居陳述有 疑似海砂屋之情形。另本案勘估標的二層有類似壁癌之油漆脫落狀況、三樓有輕微漏水、鑑 定報告記載標的物所在之區域有危險設施或嫌惡設施;再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 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請應買人參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