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936及6563建號拍定後點交(108年5月6日查封時發現係債務人之家屬自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 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6563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其中5樓增建 部分為後陽台增建,與主建物936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入口;另5樓頂增建部分與主建 物936建號內部不相通,且有獨立出入口。且上開增建部分均係屬違建,業經新北市政府違 章建築拆除大隊認定在案,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依序排拆,此有新北市政 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08年7月8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083200676號函在卷可稽,拍定人應自負 拆除義務或被主管機關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