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 本件拍賣標的建物中之382號建物查封時,經本院執行人員入內檢視查知為空屋無人使用, 拍定後點交,又屋內一處天花板有漏水痕跡,拍定後不得以此事由主張減少價金或撤銷拍 定。 二、本件拍賣標的603建號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固據社區管理員陳稱有一車位編號為74號,惟 建物登記謄本中並無停車位之記載,本註記僅供參考,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 體確定判決為準;又此部份拍定後不進行點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 請求撤銷拍賣,請特別注意。
本件拍賣標的有新北地檢署禁止處分登記在案,拍定後本院無從塗銷該禁止處分登記,拍定 人繳足價金後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應自行向原囑託登記機關聲請塗銷該禁止處分登記,始 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應買人注意自行評估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事由主張撤 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