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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賣標的2423建號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屋內留有雜物及2台冷氣;另2422建號建物即地下 室亦僅剩雜物,又2423建物有內梯通地下室,惟依2422建物登記簿謄本記載為防空避難室, 供投標人參考。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9月26日北市消調字第1093040886 號函覆,系爭2423建號建物曾於95年7月15日發生火災,主因係為炊煮不慎,惟未造成上揭 地址人員傷亡等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109年10月12日北市警中分刑字第 1093064051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9年10月7日北市 都建使字第1093213510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請投標人注意。 三、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系爭建物前經本院108年司執字第 100495號強制執行,於不動產拍賣公告中記載:「債務人陳稱本件拍賣標的2422及2423建號 建物均有漏水情形」,惟該漏水情形是否已修復尚屬不明,又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及第113 條,拍定人就買受物無瑕疵擔保請求權,拍定人應自行處理,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