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396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餘部分為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08年12月4日現場查封時發現,396建號建物,無水無電且無人居住使用,建物內留有 些許家具、廢棄物及垃圾;經社區總幹事稱,396建號建物,未配賦有固定車位,倘有需要 可提出申請、抽籤及繳交車位管理費。404地號土地,為社區大樓基地及大樓前方空地,空 地作為社區停車場使用;404-3地號土地為社區大樓基地。惟現在使用情形如何,仍請應買 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停車位之使用位置及方式,是否有分管協議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