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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23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220-1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 分,拍定後不點交。
21898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與主建物 20623建號內部相通,為主建物前方及後方之擴建。部分建物占用同小段221地號土地,占用 權源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民國109年3月5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093045914號函所附違章建築處 理情形表記載,違建類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1樓前空地,項目:既存違章建 築,處理情形: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拆除風險如何,請應買人自行評估注意。且 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