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拍定後不點交(109年12月15日勘測時據在場人游O源稱本件執行標的原為其所有,嗣出賣予債務人,惟債務人未給付尾款,故未交付予債務人,目前仍由其與家人居住使用,建物內有部分牆壁油漆剝落,地下一樓有一機械停車位,無編號,目前亦由其自行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11590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於109年12月23日函覆本件違建類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項目: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情形:拍照建檔列管。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