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6261建號建物: ㈠於查封前已出租予第三人永盈實業有限公司(原名晟杰有限公司)、葉○盈(原名葉○慧), 拍定後不點交。 ㈡租賃期間:民國105年10月1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每月租金新台幣2萬元。 ㈢承租人稱:一樓有增建,一二樓間有夾層,頂樓有加蓋;三樓有漏水;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 形。 ㈣上開第三人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於109年11月5日以執行命令除去,如無人聲明異議或聲明異議 無理由經駁回確定者則點交,否則即不點交。 二、9256建號建物: ㈠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 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㈡經地政機關測量,有部分土地(5平方公尺)占用鄰地,請應買人特別注意、自行查明解決, 本院不代為處理。 三、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 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 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