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1.20144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據109年5月29日查封筆錄、同年7月1日及8月5日執行筆錄所載, 20144建號建物無增建,門口貼有「隆沛企業有限公司」之標示,經開鎖入內檢視發現客廳無家 具,三個房間其中一房為空屋,一房有機器設備運作,機器上有中華電信公司之圖案,另一房屋 況凌亂,不確定是債務人居住使用,原張貼於大門之封條改移入屋內張貼,另後陽台亦有機器設 備。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第三人隆沛企業有限公司、溫○毅對建物之使用借貸關係及租賃關係業據本院命令除去,除前 開命令經撤銷或廢棄確定外,則拍定後點交,倘該命令業經撤銷或廢棄確定,則不點交,請應 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