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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20104建號建物、暫編20149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127、22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1月28日債權人陳報,位於陽明山柏園山莊內,房屋已毀損,現場無人居住,經詢問大門保全表示,債務人未居住於此,房屋荒廢已久。114年12月24日現場測量時,入門後遍布建材,原登記車庫旁有一區增建,沿樓梯上樓途中可見一堆植物落葉。1樓前有一位於車庫上方之平台,可見一荒廢泳池滿,未完成電梯井。左側有類似迴廊或觀景臺的二層增建,有一袋砂石、建築有未完工部分且遺留鷹架等物品。整棟建築內部長滿各式植物,甚至根系已突破擋土牆。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暫編20149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115年2月23日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復,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既存違章建築,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請應買人注意。
(四)暫編20149建號建物有部分占用台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二小段126地號土地、台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七小段21地號土地,使用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6,776,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9,356,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9日第1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