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拍賣標的1355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出租予第三人陳○豪居住使用,租期自108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1日止,租金每月35000元。惟上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以執行命令除去,於拍定前無異議或異議經駁回確定者,拍定後點交,否則不點交。二、6738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經現場勘查無施工中情事,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處理,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