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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所拍賣之建物於查封時一樓已出租與第三人(租約至110年7月31日屆期),二樓以上為債務人自住,一、二樓有獨立出入門戶,另據債務人表示建物有漏水情形,現場察看牆壁二樓有嚴重 油漆剝落情形,拍定後除一樓不點交外,其餘點交。另所拍賣土地除均為建物基地外,317-9地 號部分土地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本件9917建號增建建物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 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