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於民國109年7月10日至現場履勘,拍賣標的現由債務人母親居住使用,無出租、未曾發生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拍定後點交。 二、11924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 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 買人注意。 三、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 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投標人逕 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