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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賣標的267建號建物現由第三人即借名登記之出借人陳○枝居住使用,據債務人稱其與出 借人訂有借名登記契約,債務人為登記名義人,雙方間有返還代墊費用等之訴訟,故本件拍 定後不點交。 二、6463建號建物為頂樓增建,亦為第三人陳○枝居住使用,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因未辦理建 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拍定人 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拍賣建物經函詢各有關機關,是否為地震受創建築物,新北市工務局無相關資料可查; 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申請報案件清冊中,無該建物申請資料;105年1月1日起至 109年8月5日止未曾受理火災案件;未包含於原委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無非自然死亡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