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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2013建號由原第三人亞太支付通股份有限公司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7年8月10日起,迄112年8月9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483,000元(含稅5%),自第3年起每月租金調幅3%,新台幣497,490元(含稅5%),嗣第三人亞太支付通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2月4日陳報已於109年8月搬離,2013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另2008建號由第三人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承租範圍含停車位機車為10個、戶外停車位2個,位置詳如租賃契約附件,租期自105年1月15日起,迄111年1月14日止,租金107年1月15日至110年1月14日止,每月新台幣650,910元,110年1月15日起至111年1月14日止,每月670,438元。2009建號由第三人龍品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做為健身房使用,租期自106年10月1日起,迄116年9月30日止,共計10年,租金第1年至第5年,每月新台幣420,000元,第6年至第10年,每月440,000元。2010建號由第三人吳○靜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8年1月4日起,迄123年1月3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50,000元,15年租金已全數交付予出租人。2011建號由第三人吳○靜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8年1月20日起,迄123年1月19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50,000元,15年租金已全數交付予出租人。2012建號由第三人王○賜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8年1月起,迄123年1月止,租金每月新台幣50,000元,15年租金已全數交付予出租人。2014建號由第三人唐○芳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8年12月16日起,迄125年7月15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50,000元,第三人唐○芳復於110年7月2日陳報債務人未將2014建號交付予其使用。2015建號由第三人勝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原租賃期間為104年6月1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復於106年12月28日簽立修訂協議,該協議自107年1月1日生效,依租賃契約書修訂協議記載承租之範圍為8樓建物權狀60坪及B1之4個車位,每月租金10萬元、第三人艾恩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9年1月1日起,迄113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3,000元。2016建號由第三人陸○成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8年2月19日起,迄138年6月18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83,000元。同年8月10日履勘時,據建管人員稱9樓頂樓為屋凸,非增建,該空間應屬共有部分,債務人自用,是否違規仍須查明。2017建號由第三人龍昌大樓機電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承租範圍含B1〜19位、B2〜58位、B3~60位,共計137個停車格,租期自107年2月15日起,迄115年2月14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30萬元。另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文所示,本件執行標的地下1層法定停車位為22位,地下二層法定停車位為23位、獎勵停車位為35位,地下三層獎勵停車位為53位、增設停車位為7位。另債務人於109年12月28日陳報其將地下一層未使用之機車停車位調度作為臨時汽車停車位使用,故地下一層停車位共31位。又承租人吳○靜、王○賜、唐○芳、勝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恩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陸○成、龍昌大樓機電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龍品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租賃權源業經本院110年5月31日執行命令除去,第三人吳○靜、王○賜、唐○芳、勝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恩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陸○成、龍昌大樓機電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債務人對本院上開執行命令聲明異議中,倘拍定前其等聲明異議經駁回確定,則點交,反之不點交。109年6月1日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公司秘書王O萍稱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或火災受創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本件執行標的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