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22417建號拍定後點交。
(二))民國113年11月26日現場查封時,據社區管理員稱22417建號係債務人自住,無配賦車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仟貳佰零貳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肆佰肆拾壹萬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