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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1529、8032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民國109年7月17日現場測量增建時,據第三人謝瑋倫即債務人兒子在場陳稱,1529及8032建 號建物由前述第三人即債務人家屬居住使用,8032建號建物為後陽台、後方之水平增建。惟 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8032建號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與主建物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依109年8月28日 建管單位函覆稱係:於法定空地增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列管。拆除 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