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一、本件建物履勘時,現場存放木材,為工作場所,據在場債務人稱現出借朋友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另據債權人陳報地下一層之坡道平面車位一席,惟編號不明,實際情形仍應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予點交。
二、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法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