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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在場人稱其為債務人之弟媳,系爭房屋現由弟弟、弟媳、 父母共同居住使用,因屬債務人及家屬自住,故房屋拍定後點交。 二、另在場人稱房屋有壁癌,可能會漏水。 三、另在場人雖稱系爭房屋並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形。 惟因鑑價公司未入內勘估,無法判斷該屋之氯離子含量及輻射劑量,外觀上則無明顯之火災 及地震受創痕跡,亦無從得知是否有非自然死亡發生於屋內;故實際情形仍應以專業鑑定機構及相關公部門發佈為主,應買人亦宜再行查 明。審慎評估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