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時現場第三人陳○雄稱,本件拍賣標的103建號建物,現由其向吳0龍(即標的信託委託人)承租居住使用中,自105年1月1日起租賃迄今,惟期滿尚未訂立新的書面契約;104建號建物由在場第三人李○慧稱,現由其向吳0龍(即標的信託委託人)承租,由渠與吳○諭及李○鳴三人居住使用中,未訂立書面租賃契約;1284建號建物為鐵皮搭蓋,有獨立出入口但無門鎖亦無獨立水電供應,僅堆放雜物無人居住使用。本件拍定後均不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詢在場占有人,103建號建物浴室屋頂漏水,部分牆壁及天花板油漆剝落;104建號建物浴室天花板漏水。另向主管機關查詢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之紀錄。
三、拍賣之1284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1年1月21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13243307號函,該建物為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