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建物有第三人主張占有於拍定後不點交。土地為建物坐落之基地,於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不動產,經於113年2月21日實施現場查封。113年2月29日第三人邱先生陳報,其為現占有人,並稱與債務人有糾紛,房屋目前仍由其占有中。113年3月6日債務人具狀稱,房屋因有買賣糾紛,目前仍由第三人邱先生占有中。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2,62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2,530,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19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