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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一、本件建物屬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經債權人代理人與員警協助入內履勘,一樓與二樓有內梯相通,屋況老舊且牆壁斑駁,有壁癌,可能有漏水,經債權人表示系爭房屋為債務人張○福夫妻使用。二、因系爭房屋查封時為債務人與家屬自住,拍定後點交。三、本件拍賣之性質屬變價分割共有物,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因拍定後尚須通知全部優先承買權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而待無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故偶有較曠日廢時之情形,請應買人注意。四、另債務人與債權人具狀陳報稱:因建物建造年代久遠(折舊年數為46年),無法確認是否為海砂或輻射屋。而房屋經過多次地震,地面有多處裂痕,房屋後方(廚房)有往下斜之情形,廁所亦有嚴重裂縫。一樓有嚴重漏水,二樓亦有部份漏水及裂縫。無火災受損與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因鑑價公司未入內勘估,無法判斷該屋之氯離子含量及輻射劑量,亦無從得知是否有非自然死亡發生於屋內;故實際情形仍應以專業鑑定機構及相關公部門發佈為主,應買人亦宜再行查明。審慎評估其風險。
本件拍賣之建物有部分占用鄰地154地號之土地,坐落權源不明,故有遭訴請拆屋還地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拍賣之建物(2066建號)屬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其中一樓與一樓頂(第二層)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來函稱以新北拆認二字第1093261667號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認定在案,為整幢違建,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一樓前之雨遮,以新北拆認二字第1093261669號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認定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新違章建築,限期強制拆除。此有拍賣標的違章建築處理情形表附卷可參,是該建物將來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務必注意,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