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建物拍定後點交。(民國109年7月28日查封時發現:第三人羅O圭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 109年3月15日起迄110年3月15日止,另據其109年11月27日陳報本院業於同年11月14日搬離,目 前實際情形為何,請應買人注意。)
3703建號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依民國109年8月11日建管單位函覆稱係垂直增建違章建 築:夾層。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與主建物529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