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拍定後不點交。(二)民國109年5月25日現場履勘時發現,3946建物原大門已封閉。另經本院於110年3月16日現場履勘時發現,3946建號有另開一獨立出入口,該出入口係由新北市汐止區明峰街302巷6號樓梯間進出。另據王秀琴陳報,建物目前由第三人王O翔占有使用中。第三人占用建物之權源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本件係變賣共有物,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如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