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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建物第479建號房屋,現場查封時屋內有家具及雜物,明顯無人居住使用,執行人員目視建物內部吳壁癌、水痕、火災等受損影響交易價值之情形,然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前往查看後,俾決定是否應買,本件拍賣標的建物拍定後現況點交。二、本件拍賣標的第562至574建號房屋均係該社區共用部分,相關使用情形如建物謄本紀載所示,然上開建物須併附拍賣使得以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併同移轉規定,故該建物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然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三、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永寧段第249之1地號為福人路92巷之道路,第452地號目前為雜樹林及水塔占用,第261地號目前為警衛室座落之基地,然上開土地亦須併附拍賣使得以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併同移轉規定,故該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然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