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本件拍賣標的現況如下,請應買人注意、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一)執行人員到場實施查封時,294、664建號建物經敲門無人回應,由管區警員、鎖匠協助開鎖進入屋內,屋內僅擺設少許家具,應無人居住。形式觀察屋內樓梯間牆壁有壁癌、油漆剝落之情形。另詢問鄰居表示已經許久未見有人進出查封標的之建物。(二)經地政人員指明996-1、1038地號土地界址,996-1現為空地、1038地號為社區車道。二、664建號,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自負被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又拍定人不得於拍定後以其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三、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09年9月30日桃建照字第1090071019號函記載略以:996-1、1038、996地號土地領有使用執照,前揭3筆土地供建物使用坐落以外面積為法定空地,以上供應買人參考,詳情請自行洽詢主管機關,如有變更仍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四、本件拍定後,1038地號土地不點交,其餘依現況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