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30958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30896、30942、30953建號建物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08年11月12日現場查封時,總幹事在場表示有車位(編號:P2-91號),30942及30953建號建物係作為交誼廳使用等語。民國108年12月11日現場查封時,總幹事在場表示30896建號建物係森原六十六之管理室等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於民國109年6月22日查復30958建號建物目前為空屋,無人居住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