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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查封時,在場人即債務人李○皇稱,系爭房屋由其自行占有使用中,故拍定後點交。
本件拍賣之建物(4138建號)有部分座落鄰地(橋和段385地號),但座落權源不明,若為無權占有,拍定人有日後遭訴請拆屋還地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拍賣之建物(4138建號)屬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來函稱以新北拆認二字第1053086658號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認定在案,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此有拍賣標的違章建築處理情形表附卷可參,是該建物將來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務必注意,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