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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拍賣之建物為未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部分債務人自住,部分出租第三人占用,惟租期至民國110年2月9日止,租約已到期,債務人不得再續予出租或另行出租他人,否則與查封效力相違,拍定後建物部分點交。又建物有漏水情況,且部分占用鄰地329地號土地。另拍賣之土地除2935建號建物占用外,另有其他建物占用,請應買人注意。另330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有鐵皮屋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拍賣之土地如有其他建物占用,該建物非在拍賣範圍之列,且其占有使用土地法律權源不明,且坐落面積、位置仍須由地政機關鑑界測量,始可確定,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理。
拍賣標的第2935號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328、330、331地號均為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購,請應買人注意。(惟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投標前宜自行查詢)。
2935建號建物另有占用鄰地329地號土地,其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拍定後自理,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