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10年4月7日現場查封,大門深鎖、敲門無人回應,133建號建物有增建、增建部分無獨立出入口。110年4月29日會同地政機關測量,債務人在場、建物係供渠自行使用。上開增建部分,經地政機關暫編為4211建號。嗣債權人陳報,標的建物係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無出租及出借、亦未聽聞重大影響交易情事。以上等情,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拍定後現況點交。
暫編4211建號係為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為擔保抵押權效力所及範圍,該增建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併應承擔日後違章拆除之風險。
據鑑估報告所載,標的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建築完成日期,依測量成果圖登記收件日期67年,推估屋齡約為43年。依所附都市計畫圖,其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