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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賣標的867建號為3層樓之透天建物,樓梯於屋內,進入2樓、3樓、頂樓均由室內進出,其1、2樓及頂樓(標的1134建號建物)目前均堆置物品及傢俱,3樓係由前屋主即第三人陳○康居住使用,惟其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須自行解決其法律關係,請投標人注意。
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0年7月30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03052370號函所示,標的1134建號建物為整幢違建,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辦理,請投標人注意。
本件係拍賣867、1134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惟該建物於查封前已有第三人占有使用中,故拍定後不點交;另拍賣之1134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故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