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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建物第408建號房屋,現場查封時第三人謝○進(謝余○珠兒子)在場表示,其自102年即居住於此,因房屋原為其母親謝余○珠所有,居住期間每月會給予新台幣10,000元,然第三人謝余○珠與吳○寧及本件債務人甫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間有借名登記等訴訟爭議,本件第三人占有使用有爭議且為查封前即占有,故本件拍賣標的建物拍定後不點交。二、本件拍賣標的土地第1249-3地號土地,現場查封時其上有一鐵皮建物占用,據在場第三人謝○進表示該鐵皮建物為其民國100期間自行興建,目前為鐵工廠使用,然上開鐵皮建物非本次拍賣範圍之內,相關占用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自行前往瞭解後俾決定是否應買,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三、本件拍賣標的土地第1249-1地號,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稱目前為建物外之水溝,然本件系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另本件拍賣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1249-1地號拍定後若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僅得以就共有土地行使優先承買,該優先承買部分不包含本件拍賣標的1249-3、1249-6地號及其上408建號之標的,相關情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若因共有人聲明應買後產生袋地或通行權爭議時,請應買人拍定後自行解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