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08年8月8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電子查封登記時點為108.6.28),敲門無人回應,該大樓未設管理室且標的所在樓層無門牌,經債權人指封標的位置,門外有擺放鞋櫃。本件履勘現場時按鈴無人回應,門口仍有鞋櫃,經債權人詢問鄰居後陳報為無人居住。惟債務人於假扣押案108.8.28陳報租約,該屋出租予第三人鄒O龍,租金每月15500元,租期為107.10.10-112.9.10。上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依職權除去。以上等情,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拍定後,僅4675建號建物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