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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物查封時據債務人即共有人韓○陞在場陳稱,建物為其及家人自住使用。檢視屋內現況,一樓有擺放神明廳,一、二、三樓均有增建,另據在場人稱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等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點交。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2項第7款規定,除共有人到場應買拍得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院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如經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並繳足價金後,原拍定人所繳納之保證金無息退還。
第1096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又該建物之基地有部分占用鄰地即同段1171地號土地,占用面積0.11平方公尺,土地非債務人所有且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