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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108.4.8假扣押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系爭建物無門牌,牆上有麟瑞科技之招牌,另自玻璃門查看內部已呈空屋,據地政人員指界稱98地號為社區中庭,部分為後棟建物坐落。另依前案債權人陳報經查訪鄰居稱係爭建物仍為空屋,無出租。又本件履勘時系爭建物仍為大門深鎖無人應門無營業之狀態,另據管理人員稱有機械式停車位(B2,編號10號),本件債權人未陳報使用情形,但依其陳報之照片顯示,屋內仍遺有辦公櫃體等動產,本件拍定後建物部分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如拍定後依法有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且車位部分不點交,應買人不得以此爭執請求撤銷拍賣,另屋內之動產非拍賣範圍,拍定人須配合本院之點交時程及後續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