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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10年2月25日查封,經敲門無人回應,在場債權人稱標的房屋現由債務人一家居住使用,其673建號建物建物有增建。110年3月30日會同地政機關測量增建部分,債務人在場並同意地政人員入內測量。上開增建,經地政機關暫編為1287建號。以上等情,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拍定後建物現況點交。
優先承買權:本件係變賣共有物,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即本件債權人、債務人全體)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不受拍次限制。
本件暫編1287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違章被拆除及被訴請拆屋之風險,且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