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債務人稱拍賣建物其中一間房間出租友人,未訂立租約,每月租金4000元,其餘部分為債務人及家人居住使用,屋內有大量物品(含傢俱),拍賣建物除出租之房間不點交外,其餘部分點交;又該房間之承租人仍得通行建物及使用該房間,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與承租人協商解決。
拍賣建物據債務人稱無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再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本件標的物依謄本記載有一車位編號為128號,供應買人參考,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又此部分拍定後不進行點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請求撤銷拍賣,請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