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於民國109年12月9日會同債權人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由鎖匠開鎖進入,該屋係空屋、無水、無電,內部有獨立電梯,據估價師稱謄本所載之一樓,實際上為地下一樓之車庫,車庫有鐵捲門可供進出,拍定後點交。另7825建號、7826建號為公設,總幹事稱其為管理中心,拍定後不點交。二、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經本院函查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紀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稱僅有71年至73年建造或完工之建物有可能遭輻射污染,本件標的於104年完工,無輻射屋紀錄;基隆市政府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建物相關資料;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函覆查訪結果為不清楚。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