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拍賣標的於現場查封履勘時,建物1樓(1990建號)現為債務人母親居住使用中,建物2樓(1991建號)由債務人姊姊居住使用中,債務人未居住於此。1、2樓間有內梯打通,1樓往2樓的內梯有鐵門,2樓建物另有獨立之出入口。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454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0年10月6日函文所載,有關本件增建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業已認定在案,並拍照建檔列管,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標的經函詢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該局表示截至110年10月18日止,新北市海砂屋申請報備案件清冊中尚無本件標的之申請資料,故本件標的是否為海砂屋,建請洽專業機構人員辦理相關鑑定為宜,特別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