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經現場履勘,680建號屋內有擺放大量書籍,似做倉庫使用;681建號門口掛有順谷企業社招牌;640建號現為第三人鄭OO承租使用,未訂立租約,並據其稱前已一次支付數十萬租金。惟上開占有均係在本院於民國102年12月9日實施查封之後,依法對債權人不生效力,本件拍定後仍點交。另就640建號,經函警協查現場履勘,於該建物5樓並未有懸掛門牌,就此部分之實際位置,以本件假扣押案查封時及戶政機關認定為準。
二、本件經函警查調有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據警局回覆稱,前於民國103年12月5日有前往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212號5樓5室勘查曾OO死亡案之紀錄,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查明。
三、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表載明;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