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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建物查封時(民國110年10月14日)係債務人自住,另建物有壁癌及漏水等情事,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本件拍賣標的第670號建物係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本件係屬變賣分割共有物拍賣程序,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