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依現況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2769建號建物經地政人員入內履勘發現已呈現空屋狀態,執行標的5樓可經由內梯直通頂樓加蓋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即4298建號。該執行標的的建物已停水、停電,內部多處牆壁漏水,漆面斑駁,天花板亦多處鋼筋外露,屋況不佳。
二、另地政人員指稱2019─12地號土地係鄰近中壢區立和路71巷13號附近之車道及道路地。
上述實際使用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至現場查明俾決定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定。本件拍定後點交。
4298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承受拆除之危險,請投標人注意。
依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覆:1986─1、2019─12、2019─13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用地(民國61年2月26日)之住宅區。
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覆:1986─1、2019─12、2019─13地號土地,查有(81)桃縣工建使字第1465號使用執照(79建字第1682號建造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