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本件建物為債務人自住使用,拍定後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債務人在場稱本建物係債務人自住使用,無漏水情形,屋況良好,經地政人員指稱,本建物有增建(2408建號),惟僅供參考,仍以實際情形為主,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本件所拍賣之2408建號增建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之危險,不得異議;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