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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1、民國110年12月21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會同警員及鎖匠開鎖入內,屋內年久失修,無水無電,留有大量廢棄物,無人居住使用,房屋現況有鋼筋裸露、嚴重壁癌、滲漏水、油漆剝落等情形,另本件拍賣標的物附近有墓區,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拍定後點交。
2、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且本件拍賣建物現況除上揭拍賣公告揭示者外,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